新闻网讯(记者 汪琴)近日,中共武汉市委、武汉市人民政府发文表彰2017-2018年度市级文明单位、文明街道(乡镇)、文明社区(村)。我院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表现突出,在连续两届获评“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文明单位”的基础上,今年首次获评“武汉市文明单位”。

&别尘蝉辫;&别尘蝉辫;我院长期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。2013-2017年连续五年被评为武汉地区企事业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优秀单位;2014年、2017年被评为湖北省卫生先进单位;2017年被评为消防安全工作优秀社会单位、湖北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达标基地、武汉市征兵工作先进单位;我院还被评为武汉市无烟单位、武汉市健康促进与教育示范基地;我院图书馆在2016、2017年被评为全国全民阅读先进单位。
&别尘蝉辫;&别尘蝉辫;近年来,在文明创建活动中,学院上下齐抓共管,师生员工积极行动,营造深厚的创建氛围,不断深化校园文明创建成果,持续提升师生文明素质和校园文明程度,将学院文明创建工作推上新的台阶。